南宁出台政策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本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力争未来5年,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数量超过300家,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形成广西最大的人力资源集聚区。”近日,南宁市政府出台实施《加快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将通过税费政策、企业经营奖励等扶持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首府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加大税费政策扶持。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实施期限按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办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申请政府最高10万元的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集聚度和竞争力。对国内外大中型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迁入南宁市或在南宁市设立子公司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实行企业经营奖励。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增速超过一定比例的企业,按照南宁市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扶持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办法》指出,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建立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集团。对注册地在南宁且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上市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100万元的挂牌补助;对发行公司债、项目收益债等债务融资工具的,给予当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发债补助。
据悉,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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