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创新实现网络监管高效率
处理网络购物消费投诉是刘江的日常工作之一。杨玲 摄
【点赞人物】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网络工商所副所长刘江
【点赞事迹】入行20年来,刘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0多件。2017年,刘江提出利用哈希值计算探索网络取证新方式,创新了工商部门对网络市场的监管方式,并积极指导经营者建立南宁市首批网上消费维权服务站。近年来,刘江荣获广西工商系统2017年度经济检查岗位十大业务标兵、南宁市工商系统“十大执法标兵”“经济执法岗位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及个人三等功。
探索创新高效执法
1998年,刘江加入工商队伍,从处理消费投诉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他都认真思考,仔细对待,积累了不少一线执法经验。2015年调到专业市场分局网络工商所后,面对网络监管存在的问题,刘江结合之前的工作经验,不断探索网络取证的新模式。
在一次执法行动中,刘江和同事查处一家自建网站的违法广告时,接待工商执法人员的网站负责人用手机发了一条信息。一分钟后,该网站的违法广告信息全部被删除。但这样的小伎俩没有用,工商执法人员最终通过数据恢复等方式还原了电子证据,该网站受到了相应处罚。然而刘江知道,这样的网络监管方式太落后,远远跟不上网络发展的速度。
为解决网络取证的难题,刘江大胆地提出利用屏幕录像软件记录网络取证流程,并用哈希值计算固定取得的电子证据,以此提升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有了这种方式,即使工商执法人员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时再次遭遇经营者悄悄篡改网站页面信息,执法人员也能拿出电子证据,及时对自建网站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也为工商部门处理各类涉及网络的消费投诉举报以及案件查处提供了有效的网络取证新手段。
拓宽渠道为民排忧
“指导企业设立微信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初衷就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刘江说,在处理市民的消费投诉过程中,他发现一些大型企业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消费投诉,于是指导企业建立“微信消费维权服务站”,直接让企业与消费者面对面解决问题。
“在企业的微信公众号上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当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直接通过微信进行投诉,企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即可立即处置。工商部门在‘后台\’也能直接看到消费纠纷的处理结果,非常方便,而且高效。”刘江说。
目前,富安居家居(国际)家具建材广场和广西恒久标致汽车4S店已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建立南宁市首批微信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行在线处理消费投诉纠纷,拓宽了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立足本职甘于奉献
刘江所在的专业市场分局网络工商所,主要负责查处网络违法案件和处理网络购物消费投诉。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和多变性,商家和消费者经常不在本地或者白天上班时间无法联系上,刘江就经常和所里的同事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或下班后的时间联系消费者及商家了解具体的投诉情况,反馈相关的信息。
近期,在南宁市组织的南宁火车东站及周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需要每天16时至24时参与行动,刘江每天坚守岗位,给年轻的工商干部树立了好榜样。
记者见到刘江时,正是中午休息时间,他还在电脑前处理工作,加班加点对他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刘江坦言,自己既是工商执法人员也是普通消费者,必须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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