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交通违法的车主将面临“学习+罚款”处罚

南宁日报 2018-08-15 08:23 大字

交警截停存在违法行为的电动自行车。朱新韬摄

骑电动自行车在路上无视交通法规,骑行时闯红灯、逆行、驶上机动车道、单手撑伞骑行、超宽超长载物……从8月10日起,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利用一个月时间,大力开展城市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二次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既要学习又要罚款。

8月14日,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截至17时50分,全市查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284起,其中闯红灯56起、逆行204起、占道通行563起、超员81起、超载5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26起。有13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因属二次及以上交通违法,均被处以50元罚款。

二次交通违法既要学习又要罚款

之前,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只是责令车主现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并登记车主身份信息等。从8月1日起,《南宁市交通安全条例》实施后,面对之前登记在册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如果再次违反交通法规,则属于二次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学习+罚款”处罚。

当日,在桃源双拥路口,记者随南宁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开展交通整治行动。该路口是一个三岔路口,平时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多发。在桃源路往双拥路方向,交警部门设置了隔离栏,但仍有大批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通行。对此,交警拦截这些违法闯入机动车道通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除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接受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还查看这些车主是否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存在二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处以50元罚款。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逆行、闯红灯、超员、超载,以及骑电动自行车时撑伞、打电话、抽烟等行为进行查处。当天9时30分至11时,在桃源双拥路口,交警七大队民警共查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2起。

大力整治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下半年,南宁市举办的重大活动多。南宁交警将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在城市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南宁交警将继续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含停车越线、压线停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超员载人、超长超高超宽载货、手中持物驾驶等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违反标志标线、违法停放、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引导通行等违法行为;妨碍、阻碍交通民警(含辅警)依法履行职务、公务等违法行为;市区内其他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违法重点整治点段为全市各信号灯路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的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重点整治点段有南宁东站周边、民族大道、其他车辆违法停放多发路段。机动车违反限行重点整治点段为厢竹大道、竹溪大道、秀厢大道、民族大道、铜鼓岭路、凤岭南路、桂花路、东葛路等。货车违法重点整治点段为昆仑大道、三津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等。

一个月时间的整治行动,南宁交警将严格实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学罚结合”制度,对违法当事人一律核查其身份信息和违法记录。初次违法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参加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体验,并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第二次及以上违法的当事人,在参加现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体验后,必须执行罚款处罚。若妨碍交通民警、辅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按行政拘留顶格处理;涉嫌妨碍公务罪等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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