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给前妻800万补偿金不兑现炮制租赁合同 阻挠房产拍卖50岁男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一年

南国今报 2018-08-14 16:08 大字

秦某某受审现场。今报记者王斯 摄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斯)离婚时他答应给前妻800万元补偿金,没给;法院裁定拍卖房产,他炮制了一份租赁合同,导致拍卖暂停。8月13日,秦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受审。因秦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当庭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秦某某是江苏人,今年50岁。2014年5月,秦某某和钟某在青秀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秦某某补偿钟某800万元。但离婚后,秦某某未兑现承诺,钟某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秦某某名下的财产只有一套南宁的房产,2015年12月30日,青秀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拍卖秦某某名下该套房产。由于秦某某长期不在南宁,2016年7月,法院通过邮寄将该份裁定送达秦某某。

一看房子马上要被拍卖,秦某某打起了“买卖不破租赁”的歪脑筋。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房子有人租赁,法院就不能拍卖该房产。2016年9月19日至20日,秦某某通过“倒账”的方式,让杨某某分6次向秦某某账户转账190万元。钱到秦某某账户后,他立即转出至他人账户。随后,秦某某向青秀区法院提出,他已将名下即将拍卖的房产出租,并收取了190万元的租金。而承租方杨某某也向法院提交了租赁合同及转账凭证,法院暂停了该房产的拍卖。

去年下半年,执行法官审查后认为,秦某某有虚构租赁合同的嫌疑,便传唤秦某某到法院要求说明。秦某某最终承认作假,去年12月,该套房产被法院依法拍卖。

秦某某以为此事就此画上句号。没想到,今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对秦某某涉嫌拒执罪予以立案侦查。今年7月17日,秦某某被抓获归案。9天后,秦某某与前妻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秦某某的儿子代其向钟某支付100万元补偿金。8月11日,其子又代秦某某向钟某支付50万元。

13日的庭审中,秦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法庭当庭作出宣判,秦某某作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13条的规定,构成拒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法庭宣判后,秦某某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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