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与分类考试招生再次征集志愿

广西日报 2018-08-14 08:31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刘琴通讯员/杨金娇)8月14日,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9月18日,我区将进行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录取)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再次征集志愿。

本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再次征集志愿,包括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征集志愿(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征集志愿)和高职院校对口中职招生征集志愿(以下简称高职对口征集志愿)。

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对象为2018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80分(含)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高职单招征集志愿的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组织的单独考试且已有备案成绩的尚未被录取考生;高职对口征集志愿的招生对象为已经向相应高职院校(或相应院校联盟)申报且已有备案成绩的尚未被录取中职考生。

须注意的是,截至我区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科批次录取结束时,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退档换录,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和分类考试招生再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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