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屯米难卖”者“无米下锅”者将有规范的交易平台

南国早报 2018-08-11 16:09 大字

部门吹风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罗暘实习生农艳芳)国土部门通过划拨和“招拍挂”直接出让土地使用权,被称为一级市场交易。而通过“招拍挂”拿地的业主,对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则被称为二级市场交易。8月10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广西首个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的政府规章。

长期以来,全国范围内都没有相对统一、规范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场所和规则。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划拨或“招拍挂”的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若因种种原因无法完成开发建设,需要转手的时候,往往遇到困难。与此同时,当一级市场土地供应较少,一些开发商又因“无米下锅”着急时,如何寻找有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业主,也是一大难题。一边是有地不知如何转让,另一边是想买地不知道找谁,客观上造成了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同时,缺少规范的土地二级市场,还存在交易风险大、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等情况。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启动完善建设用地二级交易市场试点,南宁市被列为广西唯一的试点城市。

《办法》明确,南宁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设立在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平台上可开展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交易方式可采用协商议价或公开竞价等。为了起到对交易的规范管理作用,《办法》对上述三大交易类型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拟转让使用权的土地,必须不存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有争议等10种情形。交易服务平台将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法规咨询、成交公示等服务。过去,一些在“招拍挂”阶段享受了相关优惠政策的土地,由于难以解决优惠退还问题,很难自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对此《办法》明确,转让方享受过政府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的,须照价返还所享受的优惠款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广西一家置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规范的二级市场,有利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换。在国土部门主持的平台上交易,买卖双方都更放心。这有利于激活土地二级市场,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土地供应紧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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