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清淤”37辆“僵尸车”

钦州日报 2018-08-10 10:34 大字

今年8月1日施行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机动车在不限时的道路泊位内持续停放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超过时限停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按违法停车及时处置。连日来,南宁交警部门对市民举报的多个路段的“僵尸车”进行核实并张贴相关提示,然而72小时过去了,这些车辆依然不见驶离。近日,交警部门开展“清淤”行动,共拖移处理违法停放在泊位内的“僵尸车”37辆,已完成取证计划拖移的13辆,通知车主驶离12辆。

《条例》施行后,交警部门对“僵尸车”的整治,将逐渐成为常态。

为了确保交警能够联系上车主,车主登记在交警部门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保持正常使用,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提供联系方式导致无法通知到位的,后果将自行承担。

(据广西北部湾网)

新闻推荐

天誉城青创中心:大城资产引领投资热潮

两年共为4056组客户提供了全能公寓产品,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蝉联五象新区单盘销冠。作为门户大城,天誉城引领着南宁公寓...

南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宁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