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中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南国早报 2018-07-19 17:33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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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期,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公布了2018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有关规定及南宁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确定2018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6876元,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3225元。2017年度南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确定2018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400元,个人和单位最低月缴存额均为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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