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奏响司法服务大乐章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苏圩法庭为民服务侧记

广西日报 2018-07-11 11:01 大字

本报记者王春楠通讯员黄昕如

公平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自2017年12月20日恢复揭牌以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苏圩法庭积极探索新的便民服务方式,截至今年6月,该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168件,结案113件,结案率67.26%,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小法庭演绎大和谐

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是苏圩法庭不变的司法信条。

3月6日,苏圩法庭的“流动法庭”在延安镇延安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现场开庭审理了村民梁某某和覃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余名村民旁听了案件,两家最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像这样的下乡审理或调解案件,苏圩法庭已进行10多次,极大方便了群众解决纷争。“目前我们已基本形成以法庭为圆心、巡回审判点为半径的扇形辐射巡回审判格局,努力构建集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等内容为一体的司法服务网络。”法庭负责人刘绍锋说,“只要是人民群众有需求,我们就要积极去做好。”

针对乡镇内各村内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特点,苏圩法庭在推行电话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服务的同时,推出微信预约立案、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等便民措施,并尝试夜间送达方式,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提高司法效率。

小法庭诠释大调解

近期,苏圩镇某村的两户人家因为田间相邻的水路走向问题闹起了纠纷,两家互不相让,到法庭打起了官司。庭审中,法官充分发挥村委干部、驻点法律工作者等多种调解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多年矛盾一朝化解。

苏圩法庭还突破法官唱独角戏的办案模式,引进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大调解”概念。

根据案件性质和需要,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司法调解或基层干部和综治网格员等介入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派出法庭干警定期在村委挂牌进行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这不仅有利于快速高效地办理案件,还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苏圩法庭成立以来,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80余起,调解率85%,无一起反悔,大部分村民内部纠纷得到积极化解。

小法庭助推大振兴

苏圩镇是国家(广西)小城镇建设示范项目镇,素有“甘蔗大镇”“瓜菜明星乡镇”之称,苏圩法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将党组织的建设融入到司法服务中,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6月4日一早,苏圩镇定计村的驻村工作队员带着贫困户来到苏圩法庭来办理法定继承事宜,法庭干警仅花费了20分钟便将该事处理完毕。原来,法庭干警早通过全镇扶贫驻村工作队员之间的联络群了解相关情况,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平日里,苏圩法庭不仅为民调解纠纷,还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对乡镇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既优化了企业的司法环境,也为全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真正做到将司法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小法庭服务大执行

5月22日,苏圩法庭干警对辖区的被执行人苏某进行强制执行,标志着江南区法院“执行局+人民法庭”的执行新模式拉开了序幕。

为避免在辖区乡镇的被执行人与执行局干警“玩躲猫猫”的情况,江南区法院率先推行执行新模式,以本院执行局为主导,以吴圩法庭、江西法庭和苏圩法庭3个派出法庭为依托,形成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全体联动的执行新机制。

苏圩法庭的成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诉讼,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如今,苏圩法庭法官早已成为群众可亲可信的人。”苏圩镇综治办主任莫有健说,不论是化解基层纠纷,还是进行农村普法,法庭已经成为乡镇经济发展的调节器、社会稳定的稳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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