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每一件案 让检徽更闪耀

南宁日报 2018-07-11 06:37 大字

周培(右一)在法庭上进行公诉。(翁英娜 摄)

【点赞人物】青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培

【点赞事迹】在青秀区检察院,周培业务能力出众,从事检察工作11年,他办理了不少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大案要案,均无一例错案。他用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兑现了对检徽的承诺。

从“门外汉”到业务能手

读研究生时,周培学习的是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乡镇法庭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惩治贪腐和刑事法律了解并不多。

2007年,周培考入南宁市检察院,被安排到公诉部门工作,面对此前从未涉足的领域,周培没有彷徨和退缩,而是在领导和同事的鼓励与帮助下,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出庭技巧等方面的学习计划,坚持在工作之余学习,用一年多时间,全面掌握了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理论知识。

为了增强自身的证据分析、审查能力和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周培积极参加处室案件讨论会,认真记录公诉人的发言,反复学习和对照自身差距。在工作中,他博采众长,脑有所思、笔有所动,迅速由一名“门外汉”成长为能胜任公诉工作的业务能手。

2011年,在广西十佳公诉人暨广西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经过办案质量考评、公诉业务笔试、论文写作、公诉业务答辩等环节竞赛,周培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广西十佳公诉人”称号;2012年,同样在业务竞赛中,他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南宁市十佳公诉人”称号;2013年,他再次荣获“广西十佳公诉人”称号;他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十佳公诉庭”;他先后被选入南宁市和自治区检察人才库。最近,周培又一次被评为“全区模范检察官”。

从检11年无一错案

从事检察工作11年,周培办理了许多案件,包括多件大案要案。他先后参与承办了多起区、市公务人员贪污、受贿案,以及海关总署督办的“1202”稀土走私案,联通南宁分公司19400诈骗案等在全区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牢记对检徽的承诺,恪尽职守,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案件,确保自己经手办理的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其所办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无一错案。

2014年12月,受自治区检察院指派和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周培被抽调至办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一案专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周培和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近4个月内,与侦查人员紧密配合,反复研究论证案件侦查切入点,形成完整的定罪证据链,做到每一份证据事实清楚。

其中,在收案10日内,他和专案组成员严谨细致地审查完全案50卷证据,形成了913页52万余字的详细版审查报告、516页27万余字的中间版审查报告和64页4万余字的简版审查报告。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制作完成了501页27万余字的举证提纲详版、145页8万余字的举证提纲中间版和44页2万余字一目了然的举证提纲简版,为该案圆满审结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公诉业务上,周培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精研业务,勇挑重担,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南宁市检察事业作出贡献。在办理青秀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李某某、范某某贪污、玩忽职守案时,他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为拆迁群众追回被侵吞的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近600万元。

2016年,周培带领青秀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检察官,创新性地采用“督促支付劳动报酬现场会”形式,对涉案的5名用工代表进行训诫教育,为农民工追讨回劳动报酬60多万元,被评为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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