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开走被扣车辆 称“开自己的车不犯法”

南国早报 2018-07-10 17:35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通讯员郭颖)今年3月,28岁的男子姚某驾驶“黑的”营运时被执法人员扣车,后从停车场将自己的车子开回,转卖他人获利。案发后,姚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以为开走自己的车不犯法”。日前,检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姚某批准逮捕。

3月15日上午,南宁市石埠奶场公交车停车场管理人员梁某接到保安打来的电话,保安称有一辆现代小轿车刚刚从停车场开了出去。当时,一辆公交车出站,大门打开后,这辆小车抢在公交车前冲了出去。经了解,被开走车辆系被运管执法部门扣押的“黑的”。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民警调查发现,涉案车辆的车身为浅蓝色,车身虽印有“某出租车公司”字样,但实际是一辆报废车,因涉嫌非法营运被运管执法人员查获扣押。民警进一步发现,开走车的极有可能是涉案车辆的车主姚某。3月27日,公安机关将姚某登记为在逃人员。6月6日,姚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姚某称,涉案车辆是他于2017年底购买的,今年3月初重新喷漆,安装了出租车计价器和顶灯,开始上路跑非法营运。

3月9日中午,姚某驾车经过新竹园湖路口时,因被发现为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被运管执法人员截停。执法人员出具了扣押手续,通知他三天后前去处理。姚某称:“当时,我问他们需交多少钱才能领车,有人说要罚几万元,但我拿不出这么多钱”。

之后,他到扣押车辆的停车场,看到了自己的车停在里面。“当时,停车场的大门一边是打开的,没看见有门卫在岗,有司机要开公交车出去时,我就提前启动车子抢在公交车前开出去了。”姚某称,他将车子开回自己的住处,因不敢使用,后以1万元的价格转卖给邕宁区的一个客户。

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人民币6000元。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该案认为,被盗的现代牌小轿车尽管为姚某所有,但已被运管部门依法扣押,车管所停放在该停车场属于依法占有,因此姚某不顾法纪直接潜入停车场将车盗走,亦属于破坏他人的合法占有,他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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