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传销“老总”昨在南宁受审
32名“老总”受审现场。
南国早报记者王斯文/图
7月7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案件,32名传销“老总”齐齐受审,其中有两对夫妻“老总”,一对母子“老总”,还有一对兄妹“老总”。该组织跨时10年间,组织成员多达上千人,涉案金额4600多万元。与以往传销案不同的是,该组织成员不以真实身份示人,而是以“网名”“别名”拉下线;给组织成员发工资时,老总以下均以现金形式发放,以规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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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工资日窝点被端
“老总”家搜出450多万
当日上午10时许,32名传销“老总”在法警的押送下,排队走进法庭,站满了整个审判区,足足三排。辩护律师也有27名,坐满三排。加上30多名法警,光在审判区内参加庭审的人数,就有近百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案与其他传销案的套路大致相同。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指控,2008年起,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某村的褚某等32人,陆续在南宁市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的形式,参加以“消费投资”为名的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关系。想加入该组织,最低要投资69800元,申购21份“投资额”,组织“让利”10900元后,还需交纳50800元。上线人员依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及申购份数,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该组织发展10年间,人数呈几何爆炸式增长,多达上千人,网络层级超过30级。2017年5月1日,就在该组织固定发工资当天,被民警“一锅端”。民警在3位“管账老总”家中,搜出450多万元现金。
经审查发现,褚某等32人每人名下及其下线的申购份额至少有600份,均是“老总”级别,涉案金额约46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褚某等人的行为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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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别名发展下线
“老总”也不认识上线
在庭审现场,32名“老总”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表示认罪。但多位“老总”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且对自己的身份避重就轻。
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32名“老总”每人都有一个“别名”或“网名”。有些是“龙”字辈的,如“龙源”“龙达”“龙凯”等;有些是“金”字辈的,叫“金鹤”“金强”“金达”等。多名“老总”表示,自己与上线只是网友,并不认识,也不记得名字。发展下线后,上线会告诉自己是否达到老总级别。
在众多老总中,年仅37岁的孙某超特别“亮眼”:他不仅将自己的妹妹发展为下线、成为“老总”,自己还是一名“管账老总”。每月1日,孙某超会以现金形式给线下人员发放工资,这其中包括一些“老总”。后来改为只给“经理”级别的人员以现金发工资。案发当天,警方在孙某超家中搜出200多万元现金。
另一位“管账老总”孙某斌仅30岁,执法人员在其家中搜出145万元现金。
“我是稀里糊涂加入的。”孙某超的妹妹孙某说,她没发展下线,以为老总只是一种戏称,“我们交钱后就以老总相称”。但孙某也表示,自己确实在一些申购份额上签过字,但是是代签的,“没想那么多”。
可事实上,成为“老总”之后,这些“老总”们每月1日,都能固定获得1万至4万元不等的工资。检方认为,每月都领工资,证明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而不是互相戏称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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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被妈拉“下水”
丈夫揽罪妻子撇责
“我只发展了我儿子一个下线。”在受审的“老总”中,张某玲和儿子相邻而坐,神情黯然。
张某玲是吉林人,儿子甘某是一名研究生,刚刚过了32岁生日。
张某玲说,2013年3月,她经网友“王亮”介绍后加入该传销组织,虽然参与了,但是没赚到钱。自己银行卡里的流水账,都是从家里拿钱存进去的,与传销无关。而儿子甘某则表示,他的银行卡都是母亲在操作,他自己没怎么使用。
一对夫妻档“老总”非常“默契”:丈夫程某努力往自己身上揽罪,妻子黄某则一问三不知。程某说,妻子黄某到南宁是来照顾他的饮食起居。黄某申购的份额,都是他用妻子的名义买的,妻子并不知情。黄某则表示:“我不知道传销是什么,我什么事都不知道。”
不过,公诉人在质证阶段表示,至少有40个人能证明黄某属于“老总”级别。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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