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百花岭路一小孩被抢为假消息》后续 虚构情节博眼球 网友造谣受处罚

南宁晚报 2018-06-20 07: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微信名叫“环保_吴×贤”的网友在朋友圈发帖子称,他在百花岭路附近看见有人贩子抢小孩,就勇斗人贩子救下小孩,并提醒家长多加注意。18日,南宁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警方”发布信息说,发帖人吴某某编发的信息与事实不符,南湖警方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6月6日晚,一名叫“环保_吴×贤”的网友发布一条微信朋友圈,内容为他在百花岭路附近从两个中年妇女手中救下一个小男孩,还告诫家长“应该多加注意”。6月7日,南湖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湖警方”发布“关于百花岭路附近‘人贩子抢小孩\’事件的情况通报”说:“经核实,我分局该路段辖区凤岭派出所没有接到此事件的群众报警。”6月8日,本报第13版对此进行报道。

6月18日,“南宁警方”发布信息说,南湖公安分局对信息的来源、事发经过进行调查。经调取物业监控与传唤信息发布人吴某某,核实网传信息与事实不符。原来,6月6日17时许,吴某某在百花岭路某小区负二楼电梯间,看见一名四岁左右的男孩,便询问其是否与家长走散了。男孩或因怕生嘴唇颤抖,没有应答。后吴某某向小区物业求助,最终找到了男孩的妈妈和奶奶。

当晚19时30分许,吴某某出于吸引大家注意力的目的,以虚构情节、夸大事实的方式对该事件进行不实描述,用手机通过微信朋友圈编发一则关于“人贩子抢小孩”的信息,随后被好友截图转发至各微信群,进而导致市民群众相继转发,快速传播,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

警方介入调查后,吴某某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认错误并向警方保证以后不再散布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吴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南湖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吴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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