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铲掉绿化带只为增加停车位?》后续 本报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城管园林介入调查 违法行为被喊停
相关部门向业委会负责人(图中扬手者)了解情况
未经审批就擅自铲掉绿化带、砍伐小区树木,广园路4号天成府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的违法行为引起业主不满。本报(详见6月1日07版《小区铲掉绿化带只为增加停车位?》)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昨日下午,青秀区城管、园林管理所、所辖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来到该小区调查。面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责令该小区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完备相关审批手续。如审批手续未获通过,要恢复绿化带,否则将面临严重处罚。业委会负责人陈华章表示,将会按照要求落实整改。
业委会负责人辩争“理解不清”
当天下午,青秀区城管监察大队、青秀区园林管理所、所辖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天成府小区。得知执法部门来调查,不时有业主前来反映情况,均对业委会和物业铲掉绿化带、砍树的行为表示不满,提出诸多质疑。 实际上,5月31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业委会成员关先生在见到小区业委会负责人时,就对砍伐绿化带里的大树提出了质疑:“怎么把几棵大树砍得光秃秃的?十几年的大树,怎么能这样砍?” 显然,作为业委会成员也始料未及。关先生在关于小区绿化带改造业委会表决中除了签字,另外还注明“请办好政府部门相关手续后改造”。
执法人员找到物业负责人付永平和业委会负责人陈华章,听了情况汇报。面对询问,陈华章表示,小区绿化带改造确实已向上级园林部门交了报告,得到答复说“允许”。 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砍伐树木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树木砍伐许可证。然而,当执法人员询问是否有相关许可证,或者其他表明改造获批的文字材料时,陈华章都没有能够出示。
园林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绿化改造升级当然允许,但必须符合程序,合法。“就像开店做生意,允许,但必须合法,这个道理很简单。” 如今,面对小区绿化带被铲掉、树木被砍掉,裸露着黄泥的局面,陈华章回应为“对政策理解不清”。
城管部门当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随后,参与调查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拍照取证。城管监察部门当场给业委会和小区物业下达了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绿化带被毁坏的程度,让城管执法人员感到震惊。青秀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欧阳文生表示,业委会和物业改造绿化带的初衷再好,但不能违法乱铲乱砍,小区绿化已纳入城市绿化,任何人或单位都不能擅自乱砍小区树木或者铲掉绿化带,更不能将小区绿化带改建成停车场,致使绿地使用性质发生改变等违法行为。
目前,执法部门责令业委会和物业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和相关违法行为,待向园林部门报批完善相关手续。如果审批不通过,铲掉绿化带、砍树所谓的“升级改造”将不可能再进行,之后要在园林部门的指导下恢复绿化带功能。“如果不落实,将面临严重处罚,或被起诉,物业面临被纳入失信行列。”
如改变小区绿化率审批不会通过
城管部门给的建议,陈华章表示,会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此,青秀区园林管理所所长吴永安表示,小区内的树木,存在倾斜、枯死等安全隐患,业委会或物业要修剪或者砍伐,必须要经过审批获得许可。
对于陈华章所说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吴所长表示,每个小区的规划建设之初都会有绿化率的要求,按规划建设,绿化带不能改造成停车场。如果绿化带改造成停车场导致小区绿化率不达标,这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建设需要,就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吴所长说,比如八层高的楼房,建设需要要建成二十层,可以通过相关程序对绿化进行改造,以达到绿化率达标的要求。因此,涉及改变小区绿化率问题,业委会应先向规划部门申请,如未获得规划部门允许,在园林部门的申请将难以通过审批。
违法行为已发生,责令整改已下达,天成府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的落实情况如何,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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