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出广西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阮晓莹)昨日,广西南宁美好生禾农业有限公司领到了编号为0001号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据了解,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广西核发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自2017 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最大亮点是理顺了农药管理体制,将农药由农业、工信、质检多部门管理变更为农业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在保留农药登记的基础上,新增了农药生产许可和农药经营许可等制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我国农药经营将全面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然经营农药的,农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拉开了南宁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的序幕,标志着南宁市农药经营行为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农药经营走向法治化、专业化管理服务的新征程。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意义重大。”市农委植物检疫与农药管理科科长黄范永说。
据初步调查,目前全市各类农药经营单位2100余家,农药经营市场“小散乱”问题突出。根据《条例》,南宁市农药经营者需具备农学、植保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接受专业培训机构56个学时的培训,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经营场所应当与饮用水水源和生活区域有效隔离,营业面积要达到3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要达50平方米以上。“这将有利于引导部分小而散的农药经营主体退出市场。同时,农药经营者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有效遏制假劣农药进入市场。” 黄范永说。
据悉,为推进南宁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工作,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作为南宁市的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机构并划定任务区。市农委还拟定了《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一次性告知材料》《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图》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八公开》等材料报市行政审批局,并按程序公开,指导申请者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材料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工作事关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今年南宁市将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处罚力度,真正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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