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广西日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法治实践

本报南宁讯日前,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来到南宁监狱,通过实地巡查、倾听在押人员意见建议、与刑事执行部门举行座谈等方式,拉开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序幕。

为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从今年5月起,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1年7个月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检察、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3个阶段,采取自查、交叉检查、巡视检察和督导检查方式开展。重点检察刑事执行部门是否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和会见权等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依法开展被监管人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为推进专项行动在全区依法规范开展,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高检院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纠防冤假错案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要求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最大限度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此外,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刑事执行检察、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牵头实施,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专项行动的开展。

(邓铁军王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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