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刀伤人案牵出传销案 邕宁警方顺藤摸瓜历经40多天将传销组织捣毁
传销案件的线索隐秘,手机端网上联络、人员流动性强,导致难以发现,警方侦查起来难度高。不过,前不久在南宁某商场发生的一起持刀伤人案,民警在成功处置后介入调查时,意外发现了传销组织的线索。邕宁警方经过40多天努力,成功将该传销组织捣毁。记者昨日从邕宁警方了解到,目前已有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依法逮捕,其他还未归案的“老总”已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民警处置伤人案件发现传销线索
4月14日14时许,南宁市公安局江湾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南宁五象新区的一大型商场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将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许某和当事人梁某等人一并带回派出所调查,伤者刘某经治疗后送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民警发现,这起伤人案背后的隐情却是因为传销而起。
据办案民警介绍,持刀伤人的许某在被骗入传销组织后,先是花50800元购买了21份“虚拟产品”,上线告诉他,只有买了更多份额才可以更快上升为“老总级人物”,“分红”更多。随后,许某先后3次向上线人员共转了32万多元的申购款。不久之后,许某幡然醒悟发现自己陷入了传销,申购的“虚拟产品”根本不存在,于是便想退出,并要求拿回32万元的申购款,不料被该传销组织“老总”刘某拒绝。许某在多次与刘某交涉未果后,怀恨在心,于事发当天,通过中间人把刘某约到商场,面对刘某拒不退回32万元,便发生了持刀伤人事件。最后,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投入的32万元也有去无回,被骗了财又干了违法的事。
“老总”谎称来南宁搞房产旅游
在得知持刀伤人案件牵扯到传销案的情况后,邕宁警方随即组织分局经侦大队与江湾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调查以刘某为首的传销组织。
为防止刘某、梁某外逃,4月14日、15日,专案组民警将刘某、梁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审讯,并依法对梁某位于良庆区某小区的出租房进行搜查,查获一批用于传销的材料。同时,专案组对许某供述的其他涉嫌传销人员进行调查,该传销组织到案的下线成员交代,以刘某为首的传销组织大部分成员为黑龙江省肇东籍人。
在证据面前,梁某承认了其组织领导传销的违法犯罪事实,但刘某拒不承认是“老总人物”。“他说自己不知道这个(传销组织),没有任何联系,来南宁是搞房产旅游。”专案组成员韦啸松警官介绍,专案组通过其他涉传人员的交代和举证,以及搜查到的涉传资料形成了证据链,证明了刘某确实是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诸多证据面前,刘某再也无法狡辩。4月15日,刘某、梁某双双被依法刑事拘留。
涉传人员被遣散令调查陷入困境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在刘某、梁某落网后,该传销组织的其他上线“老总”级别成员以返还部分投资款等为由,对未到案的传销组织成员安抚或威胁,部分传销成员则离邕返乡,使得案件调查陷入了困境。
面对困境,专案组民警再次对该传销团伙线索开展摸排,梳理信息、甄别,掌握了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和领导体系,并锁定重点犯罪嫌疑人。同时,联合玉洞派出所,对邕宁区、良庆区等城区可能藏匿传销组织成员的小区多日连夜展开清查。“另外,我们掌握的涉传人员中,有部分是亲戚相互骗来,通过我们做思想工作,成功将大部分已返乡的传销组织成员劝回。”专案组成员韦啸松警官介绍说,最终,40多名涉传人员共接受了调查。
专案组还原传销组织结构锁定嫌犯
经对40余名涉传人员的调查取证,专案组还原了该传销组织的金字塔形人员结构,并将该传销组织中其他“老总级别人物”于某等人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专案组经与多地警方的协作配合,于某等6名网上在逃人员陆续被沈阳、钦州等地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于某等人对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等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被依法执行逮捕。至此,由一起持刀伤人案件牵出的传销案,专案组历时40余日,成功捣毁了这个以刘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专案组成员韦啸松警官介绍,该传销组织预计可能会达上百人,数名还未归案“老总”已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专案组将对该传销组织的成员以及其未归案的“老总”持续开展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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