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赚钱 影响上万用户信号 男子被判刑11个月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罗利艳何詠合)“我们是××××公司,恭喜你中奖了,请提供您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信息……”“话费余额不足请尽快充值……”本就有犯罪前科的廖某通过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赚“快钱”,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兴宁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廖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经兴宁区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7年,有过吸毒、盗窃前科的廖某手头紧张,在网上了解到通过伪基站群发诈骗信息可牟利的情况后便跃跃欲试。
同年8月初,廖某通过QQ群联系到卖家后,跑到广东花4000元购买到一套伪基站设备。8月6日,廖某回到南宁,安装好伪基站设备后,到QQ群寻找“生意”。9月4日开始,廖某接到“订单”,将设备搭载在电动车上,连日到西乡塘区、兴宁区等多个人群密集的路段,使用伪基站设备强行侵入移动网络基站,冒充通信公司的服务电话群发违法虚假信息。通信公司在后台监测到信号异常后报警,9月10日,公安机关在明秀路当场抓获廖某并查获伪基站设备一套。
据通信公司统计,该伪基站影响用户累计高达10360户,通信中断时长累计达3453分钟。
兴宁区检察院对廖某依法提起公诉,认为廖某明知使用该设备会扰乱无线电通讯的正常进行,仍利用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强行干扰和屏蔽运营商信号,并向周边不特定手机用户大量发送诈骗短信,导致该地区附近信号严重堵塞,用户无法使用通讯工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兴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处廖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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