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联合劳动监察 为劳动者维权“撑腰”

南宁日报 2018-05-22 06:30 大字

法律援助与劳动监察联手为劳动者维权。 (梁保贤 摄)

“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帮我们讨回了工资,要不然我们就白干活了。”这是日前几名务工者对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的一番话。

在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厅,每隔一段时间都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从2017年6月开始,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共同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收到良好成效。

发挥优势

共同为劳动者维权

劳动监察大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则可以派出法援律师,通过诉讼途径帮劳动者维护权益。

为此,从2017年6月开始,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便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并向劳动者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被欠薪人员进入相应的诉讼或者劳动监察投诉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3月,在某酒店打工的12名员工来到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酒店拖欠了他们数万元工资,老板已经失联。经了解,被拖欠劳动报酬的12人当中,有4位已经年满60岁,不符合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条件。劳动监察大队立即联系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讨论维权对策。最终,年满60岁的劳动者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其余8人由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投诉,让每位劳动者都能通过有效途径维权。

固定证据

为劳动者维权助力

长期以来,证据不足是导致劳动者维权难的主要因素。劳动者在提供劳务时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又疏于收集证据,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往往无力证明其劳动关系,最终以败诉收场。

为此,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监察大队结合双方职能,一方指派公益律师代理劳动者的仲裁(诉讼)案件,通过司法途径帮助劳动者维护权益;一方通过约谈用人单位,收集有效证据、制作谈话笔录为劳动者补全证据链条。劳动监察大队作为政府部门制作的谈话笔录等,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都认可的证据,对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往往能起到关键性作用,让原本因缺乏证据无法证明案件事实的劳动者拥有了胜诉的机会。

2017年11月,用人单位广西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冯某某等7人劳动报酬。让人无奈的是,几位劳动者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缺少工资信息、工作牌等其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了解到此事后,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依照法定程序约谈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谈话过程中,将公司承认拖欠冯某某等人劳动报酬的事实制作成谈话笔录,最终为诉讼提供了有力证据。

信息共享

及时预防群体性事件

拖欠工人工资的事件往往涉及人数多,当事人因情绪激动容易导致过激行为。

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兴宁区人民法院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律师值班点,还拥有覆盖社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在接待群众来访时,都会将信息详细记录,如涉及人数多的拖欠劳动报酬案件,法援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会在帮助其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的同时,将记录的用人单位、遭遇欠薪人数等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给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能使事态得到及时有效的掌握和处理。反之,在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群体性工作时,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仲裁(诉讼)强有力的维权方式,又能安抚和稳定群体情绪,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宁区司法局、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加强部门之间合作,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不断创新“兴宁模式”,形成更大合力,为辖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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