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新动力 让“1+1>2”

南宁日报 2018-05-22 06:30 大字

法院法官在拘留所开展普法活动。(张菁摄)

本报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张 菁 苏灵艳

“履行生效的法院文书是每个案件当事人应尽的义务。经过法院释法明理以及采取各种执行手段后,你们依旧不配合执行工作,最后还进了拘留所,这是否值得呢?”日前,在南宁市拘留所,民警正在对被执行人循循善诱。

“我也不想沦为‘老赖\’,可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虽然身不由己,但这下进了拘留所,出去以后砸锅卖铁也要把钱还了……”在拘留所,听了民警和法官的劝导,被执行人的思想慢慢有了转变。

这是江南区法院与南宁市拘留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2017年5月19日,由这两家单位共同打造的南宁市首家“社会矛盾化解室”正式挂牌启用。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对维护司法秩序、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促进解决执行难发挥着重要作用。法院与拘留所联手,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发挥出了“1+1>2”的效应。

拘留利器

注入矛盾化解新动力

家住南宁市的黄某,因无法按约定时间还款,被昔日的好友李某告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于2017年10月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分期偿还李某借款17万元及利息,每期应偿还2万元直至本息还清为止,至此双方关系有所缓和。

但是,没想到调解书生效后,黄某却未按照协议约定向李某偿还借款。出于信任才借钱给好友,没想到官司结束后,黄某再次把这段友情给毁了。气愤的李某于2018年1月15日向江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5日,李某告知案件的主办法官已找到了被执行人黄某的下落。很快法官把黄某带回法院,并进行释法说理。但黄某态度蛮横,拒绝履行债务,拒不报告个人财产,最终被江南区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黄某被移送南宁市拘留所的同时,法院向拘留所提交了该案的民事判决书、执行要点及家属联系方式。

对于法院移送拘留的被执行人,南宁市拘留所本着“宽进、严管、慎出”的工作理念,将教育、感化及矛盾化解贯穿拘留全过程。于是,在办公家具、远程视频设备一应俱全的“社会矛盾化解室”里,管教干警“出场”了。“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拘留所吗?知道进来后你的家人有多担心吗?”管教干警当天就对黄某进行了首次接触。一连串的发问让黄某顿时没了之前傲慢、冷漠的态度,默不作声接受管教干警的教育。后黄某主动要求与法官进行会见。在第二天的远程视频会见中,黄某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家属也向法院作出了代为还款的承诺,并当场履行了首期款项共计2万元。由于黄某在拘留期间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江南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社会矛盾化解室\’的建立,标志着我们法院与南宁市拘留所建成了集座谈、协调、远程会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作战基地。”江南区法院副院长石国付如是说。“社会矛盾化解室”成立以来,江南区法院共移送拘留54人,在南宁市拘留所联合调处下,有26人在拘留期间自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率48.15%,涉案金额共计407万余元。

互通有无

共享矛盾化解小诀窍

在一般人看来,拘留所是一个秘不对外的神秘单位。“南宁市拘留所关押的法院司法拘留人员不到全部拘留人员的10%。拘留所还负责关押因行政违法被处以拘留处罚的人员,包括赌博人员、卖淫嫖娼人员、违反交通规则人员等,年关押量平均8000至10000人,矛盾化解压力较大。”南宁市拘留所所长孟宪荣告诉记者。

因此,为了扩大矛盾化解覆盖面,将司法拘留矛盾联合化解成果在拘留所内进行推广,江南区法院、南宁市拘留所在“社会矛盾化解室”的基础上深化合作,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联动化解范围。首先由拘留所通过对纠纷类型进行统计分析,将法律需求反馈至法院,再由法院组织专业法官、志愿律师、人民陪审员及心理咨询师等,对拘留所关押的其他学员进行按需帮教、定期普法及开展心理辅导,协助公安机关化解其他各类社会矛盾。

2017年8月8日上午,在江南区法院的邀请和组织下,来自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潘鹏赛律师为200余名被拘留人员带来了一堂特殊的普法教育课,内容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在座的200余名被拘留人员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各有不同,但潘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社会公众角度普及了道路交通行为中应注意及遵守的法律问题,深深吸引了在座的各位学员。通过此次教育活动,被拘留人员特别是交通违法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纷纷表示,今后会自觉维护交通安全,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公民。

“通过拘留所管教民警的耐心劝说教育,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还款义务的事例正在逐步增多。与此同时,法院也定期到拘留所提供专业普法教育。社会矛盾联合化解制度不只是简单的‘1+1=2’,更是两家单位相互协助,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解决执行难和新形势下涉执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开展的积极实践。”江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振明说道。

新闻推荐

男子在广场持剪刀伤人 警民合力将其制服

■当代生活报记者卢荻本报讯5月19日上午,在南宁市小金山广场,有一名40多岁的男子拿着一把剪刀,乱捅路人,造成一对母子受伤。...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