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开展“幸福家庭”示范户评选
南宁讯 记者于5月18日获悉,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幸福家庭”示范户和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户籍在青秀区的家庭,以及在该城区工作、生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新市民家庭均可参加评选。家庭满足和谐幸福、婚育文明、身心健康、奉献社会等条件,即可于5月31日前自愿申报参选。若家庭成员有违法乱纪、暴力行为、不赡养父母或虐待子女、与邻里不团结等行为,不得参评。(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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