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供电有关费用退费手续的公告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目前正集中办理2015年12月1日以后用电客户缴纳的复勘费、复检费、复电费、计量装置拆装费、电能表检定费、计量装置测试费清退。现将具体退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时间安排
从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
二、退费方式
用户凭当时缴费发票到南宁供电局各供电营业网点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三、联系方式
客户如有疑问,请联系0771-2708930咨询。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逾期不办理申请退费者,南宁供电局将不再予以受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将上述费用作为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处理。
特此公告。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2018年5月18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梁侦通讯员张建伟)昨日记者从兴宁区了解到,兴宁区坚持农旅结合的发展理念,实施产业富民农旅结合休闲农业进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