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聚众斗殴致人伤亡 庭上流泪后悔太冲动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张菁)两名青年女子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分开后双方各自纠集多名男青年在一小区前进行斗殴,最终造成一人受伤一人不治身亡。5月10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起聚众斗殴案,庭上多名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江南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他们的年纪均在20岁左右,以初中或中专学历为主。
检方指控,2017年4月24日晚8时许,19岁的付某梅在江南区新屋菜市附近殴打与她有矛盾的陈某燕。听闻陈某燕叫人过来报复,付某梅纠集了项某、唐某龙、王某等7人,分发钢管等工具。
当晚9时许,在五一路南六里安泰小区正门前,项某、唐某龙、王某等人持柴刀、钢管,与陈某燕叫来的陈某明等人发生打斗。陈某燕一方的陈某明在打斗中受伤,付某梅一方的王某腹部被陈某明用刀捅伤(陈某明涉故意伤害罪,另案处理)。2017年5月18日,王某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后于同年9月21日死亡。
当公诉人问及为何殴打陈某燕,被告人席上的付某梅称,她与陈某燕有过口角,自己没控制好情绪动手打了对方。“后来陈某燕叫我过去,我害怕他们打我,就叫项某等人陪我过去。他们打斗的时候,我已经离开现场。整件事,是我太冲动了,连累了其他被告人,我也对不起王某。”付某梅哭着说。
为了朋友义气,是多名被告人卷进此场斗殴中的原因。唐某龙供称,他与付某梅的男友是好兄弟,事发前几天付的男友犯事被公安机关抓获,进看守所前对方嘱托他照顾付某梅,事发当天接到付某梅的电话后,他就赶过去帮忙。
陈某明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庭。他称,事发当晚,陈某燕联系他让送她去医院,他离得较远,便联系了两个朋友陪陈某燕去。他到场时,朋友扶着陈某燕,付某梅一方人员拦住他所住小区的去路,他于是从家中取出一把水果刀。不久,对方多人持工具冲过来殴打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为逃出包围圈他曾持刀挥舞,但并不清楚王某是如何被捅伤的。
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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