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二届党委启动第三轮巡察
本报讯 5月15日,南宁市召开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宣读本轮巡察任务分工及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的决定,启动了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等具体要求,将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专条写入新修改的《党章》,为我们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明确了工作要求。要深刻认识市县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与拓展,是市县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被巡察单位要把这次巡察当作重要契机,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全面提升巡察质量和水平。一要把握政治定位。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监督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内容必须聚焦“三大问题”、紧盯“六项纪律”。要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情况,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巡察组要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无论涉及问题大小、人员级别高低、具体情况是否复杂,都敢当“黑脸包公”;要不断探索发现问题的有效方法,使巡察方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三要做到因地制宜。本轮巡察对象包含市扶贫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市政法机关部门及群团组织,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对象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巡察。
会议要求,要切实坚守责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巡察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共同把巡察任务完成好。重点要压实三个方面的责任:一要压实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责任。市委巡察办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职责,更好发挥沟通、联络作用,统筹安排巡察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二要压实巡察组的监督责任。市委各巡察组要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在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下,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工作,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三要压实有关单位、部门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做到巡前全面客观介绍情况,巡中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支持,巡后抓好移交事项办理,形成监督整体合力。
(下转2版)
(上接1版)本轮巡察从2018年5月15日开始至2018年7月25日结束。市委6个巡察组将对市工信委等12个部门开展巡察。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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