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母买养老保险 在外务工更安心 青秀区多举措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助力实现“健康青秀”
本报讯(记者 赵敏 通讯员 余宴 陈永妍)给城乡居民寄一封信、在社区张贴宣传板报、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挂宣传标语扩大覆盖面……为助力宜居乡村“服务惠民”活动开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让百姓得到真正实惠,连日来,青秀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居民踊跃参保,共享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小王常年外出务工,无法照顾家里的老人,春节回老家过年时,看到青秀区社保部门给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后,了解到青秀区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既兴奋又激动。一直惦记没有社保的家人们如果有养老保险,生活就会更有保障,便急忙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听了一下参保要求。 小王了解到,要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须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必须是青秀区户籍,年满16周岁的非在校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第二,如果是16至45周岁的人员,必须要连续缴纳社保15年;第三,青秀区政府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2011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纳费用,直接从参保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基数是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二个档次不等,多缴多得。见到这么好的福利政策,他马上就给家里老人申请,并选择最高缴费档次2000元/年。他称,老人有了自己的养老金,生活方面就更加踏实,他在外务工也就更加安心了。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推行的帮助广大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为了让更多居民了解这一惠民政策,青秀区共印制了宣传材料2万份,给居民一封信3万份,分配到了辖区各镇、街道及仙葫开发区,积极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借力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同步开展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活动,与居民面对面宣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参保方式。通过多举措宣传活动,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户户知晓、人人懂得,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实现宣传“开门红”,助力实现“健康青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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