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完手机索要赎金 男子当场被抓获

南宁晚报 2018-05-05 07: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李为霄)南宁一男子陈某到狮山公园闲逛时,看到两名女生在散步,顿起贪念。他到超市购买一把剪刀后,找到那两名女生抢走手机。次日,他要求对方拿出3000元赎回手机。就在两人见面时,陈某被早已布控的民警当场抓获。日前,兴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1月13日晚,陈某来到狮山公园闲逛,逛至公园的健身路径时,听到有女生的说话声。他上前查看,发现是两名女生在前方散步。陈某当即看下四周,确认附近散步的人比较少,认为是个抢钱的好机会。打定主意后,陈某马上到公园门口超市购买了一把剪刀,随后跑回公园内的健身路径,重新跟上两名女生并悄悄靠近。

他来到其中一名女生农某面前,问:“约吗?”二人见状并不理会陈某,正当她们要离开时,陈某突然从背后抱住农某,趁其挣扎想要强抢其手机,但因农某死死握着手机,陈某并未抢到。与此同时,同行的另一女生周某眼见朋友被抢,便冲上来猛踢陈某。周某的这一举动激怒了陈某,他恼羞成怒之下,胡乱挥舞着剪刀追向周某,并将其扑倒,周某慌乱中把手机丢开。随后,陈某迅速捡起手机,沿着路旁小道逃离,并将作案用的剪刀丢弃在公园内的草丛里。

次日一早,周某报警并拨打了被抢走的手机,没想到陈某竟然接听了,并且要求周某拿3000元来“赎”回。随后,两人在QQ上约好在兴宁区东沟岭附近拿回手机。当天下午,陈某骑着电动车来到约定地点,正将抢来的手机掏出时,被早已等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兴宁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刑法,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兴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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