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江南区 冲动惹祸 两个“路怒族” 打人被公诉

南宁晚报 2018-04-21 07:42 大字

网络图片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日常驾车出行,千万要谨记文明驾驶、礼让他人,才能做到真正的安全出行。但近日,江南区两男子只因驾车途中偶遇“挡路男”,鸣笛示意其靠边行驶未遂后“路怒症”发作,下车对其拳脚相加,后被江南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近日,家住江南区的陆大威驾驶面包车搭载陆小星途经南建路“南南铝厂”西一门门前辅道,此时吴某驾驶电动车在前方缓慢行驶。陆大威鸣笛示意吴某靠边行驶让其超车,但吴某未理睬。

见此,陆大威“路怒症”被点燃,加速将吴某逼停后,与陆小星下车二话不说,对吴某拳脚相加,甚至动用了方向盘锁,导致吴某手臂、眼部受伤。吴某拿出手机拍照,此时“路怒症”已完全爆发的陆大威遂夺取吴某的手机离开现场。事发后不久,陆大威、陆小星被公安人员抓获。经鉴定,涉案的手机案发时价值人民币1053元。

江南区检察院认为,陆大威、陆小星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两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如果因为一时的情绪宣泄而“路怒”,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让自己深陷囹圄,就得不偿失了。

法眼观察

本案中,两名被告人“路怒症”的发作,既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自身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着实不智。驾车行驶,尽量心平气和,安全第一,每一位驾驶员都应始终记住,自己身上有着父母、妻儿的牵挂。路怒,既是对他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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