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无门 谨防微商产品
本报记者 欧钰宇
覃塘区石卡镇白沙村的谭先生因通过微信代理商购买护肤品,美容不成,维权路上更是困难重重,苦闷不已的他如今是又悔又恨。
去年9月份,谭先生通过微信结交陌生女子梁某某,渐渐熟悉后,梁某某开始询问谭先生脸上是否有斑。谭先生回复有,梁某某向谭先生推荐一款叫“斑美拉”的美容护肤品,说可以帮助谭先生去除脸上的斑。
据谭先生介绍,他脸上的斑痕源于2004年的一场车祸,当时头部受伤,额头上缝了针。伤好了之后,他眼袋处变成淡红色,脸颊、鼻翼两侧都有不同程度的斑痕,这一直困扰着他。
起初,谭先生并不相信梁某某所说的产品。梁某某不断游说,给他介绍产品的功效、公司的背景等等,还给他看了其他客户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照,并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产品能够改变他的现状。但他还是半信半疑。
直到有一天,梁某某带着谭先生去了南宁分公司,公司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随后梁某某又带着谭先生去了设置在某酒店会所里的一个皮肤检测中心,帮他做皮肤测试,检测结果是他的情况适合使用公司的第二代产品。谭先生看到此产品有实体店,还有不少会员,便相信了梁某某和这款产品。
“之前我去贵港市人民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了解过,我这样的情况,做激光手术前后要三个月,费用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这个产品9800元,相比较而言,如果有效,费用还是比较低的,也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购买了。”谭先生说。
去年9月底,谭先生开始了他的祛斑之路。但在使用产品5天后,他的肤色开始发黑,梁某某告诉他这是产品起作用了,正在排毒,属于正常现象,鼓励他继续使用。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在他的不断质疑和梁某某的鼓励下,他脸上的斑不但没有祛除,脸上的肤色却不断黑化。
“在我提出质疑后,南宁分公司的负责人还特地到我工作的地方了解情况,他们也说不出我的皮肤为什么会变黑,就说是排毒,随后又免费给我邮寄了一盒排毒液,我用了几支后还是没有效果。”谭先生说。
期间他与梁某某曾因此发生过争执。直到去年12月份,他在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的《法制最前线》栏目看到了关于“斑美拉”的相关报道,节目指出“斑美拉”的分销模式具备传销的一些特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查到了产品的备案信息。然而这个备案号对应的产品名称并非是“斑美拉”,而是一款叫做“Skin Mirror 脸部靓肤霜”的产品。
至此,谭先生深感自己上当受骗了,和梁某某彻底闹翻,认定这是一款假冒伪劣产品,不再相信梁某某的说辞。而谭先生向记者展示的产品包装盒上除了盒面上有“斑美拉”的字样,没有任何产品信息。
去年12月份,谭先生开始了他的维权之路。他跟梁某某提出索赔,刚开始梁某某答应退还货款,随后又让他找公司,而公司又让他找厂家,如此反复。“刚开始互相推脱,后来就都不接我电话了,最后把我拉黑了。”谭先生说。
无奈之下,谭先生到市工商局举报此事。“工商部门要求我出示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的成分鉴定报告及脸部使用产品的损毁证明。我去了港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他们说我的产品已经开封了,不能确保是否是原产品,不予以检测。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也表示无法出具我是因为使用了产品而导致毁容的诊断。”谭先生说。
四处碰壁让谭先生十分抑郁,期间他去了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结果均不尽如人意。“市公安局、派出所都表示不能立案,起诉到法院也说我证据不足。”谭先生说。
记者从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国家还没出台关于微商方面的法律法规。像谭先生的情况,公安部门首先要有工商部门的查处认定才能予以立案。
今年4月9日,谭先生再次去到“斑美拉”位于南宁的分公司,但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如今的谭先生脸部呈现出深浅不一的紫黑色,尤其两只眼睛周围,俨然一对“熊猫眼”。谭先生表示自己是又悔又恨,因贪图便宜没选择去正规医院而选择相信了微商,钱花了,脸也毁了,还拿代理商没办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选择微商产品应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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