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奖励实名信访举报

广西日报 2018-04-13 12:40 大字

本报南宁讯(记者/覃海明通讯员/程存宝)“您举报的线索,经查实,我们已对有关的违纪人员进行了党内警告处分,按规定给予400元的奖励,请您签领。”4月10日,南宁市良庆区举报人周某某领到了实名举报400元奖励金,这是该城区纪委监委施行纪检监督实名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实名举报的第一个受益人。

据了解,今年该城区纪委监委设立实名信访举报奖励资金,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凡检举控告城区公职人员在“三农”问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在扶贫领域方面,经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实名信访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共收到来信21件、来访26件、来电7件、网络举报11件,其中实名举报共45件。

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该城区多措并举推动实名举报机制更加严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名举报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和通过关注“廉洁良庆”微信公众号进行“一键举报”等方式,有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可直接约见城区纪委监委领导,当面进行举报。从反映问题大小、违纪行为轻重、挽回经济损失程度、没收追缴金额多少等四个刻度确定奖励金额等级,发挥奖励金额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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