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地铁上遗失治病钱,监控显示钱包被两名女子带走 两名女士请尽快归还他的治病钱

南国今报 2018-03-12 16:13 大字

拿走黄先生钱包的两名女子。监控视频截图

今报南宁讯(记者彭宁莉)乐业男子黄先生到南宁看病,不慎将9000元治病钱遗落在地铁上。经民警查看监控,发现钱包被两名中年妇女带走了。3月11日,黄先生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去找人,却遗憾地发现该女子并非视频中拿走钱的女子。

黄先生说,几年前,他患上了股骨头损坏的病症,如今只能拄着拐杖行走。近段时间,黄先生疼痛难忍,就借钱到南宁求医。3月7日,他从百色乘车到南宁西乡塘客运站后,转乘地铁1号线到了火车站,下车后却发现自己将钱包忘在了地铁座位上。下午5时许,黄先生赶到火车站地铁警务室报案。黄先生表示,遗失的钱包里除了他借来的9000多元钱,还有一本残疾证。黄先生焦急地说:“希望好心人把钱包还给我,我急着看病,这些钱都是治病的钱。如果我得不到及时治疗,会瘫痪的。”

谁拿走了黄先生的钱包?记者从监控视频里看到,7日下午5时10分,两名女子拿着黄先生的黑色钱包从会展中心地铁站出了站。在上电梯的时候,一名女子把钱包放进了自己的挎包内,随后两人离开了地铁站。

3月11日,地铁警方通过多方工作,发现其中一名女子可能住在中华路一小区。11日上午,黄先生便赶到了该女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欲进行查实。遗憾的是,经求证,该女子并非是捡到黄先生钱包的人。随后,黄先生又向地铁公安求助,希望通过查询市民卡找出拿走钱包的女子。记者了解到,由于此事并非案件,调查还需上报。

目前,身无分文的黄先生只能借住在朋友的宿舍里。黄先生表示,自己现在挺难过,希望捡到钱包的两名女子能尽快把钱还回来。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关于“侵占罪”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律师提醒,捡到钱包的两名女子应尽快把钱包归还。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帮助黄先生尽快找回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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