绽放在审判席上的铿锵玫瑰 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韦璐明

广西日报 2018-03-07 07:58 大字

■法治人物

孙晓梅柏寒

2015年12月25日,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审判席上坐着一名年轻而威严的女法官,她就是案件的承办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南宁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韦璐明,一个80后壮族女法官,一朵绽放在审判席上的铿锵玫瑰。

自担任法官以来,韦璐明审理案件近500件,承担数起大要案审判的重任,审理了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在承办万庆良受贿案前,参与审理了自治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受贿案、黄小珍等人中越互市点特大走私大米案、广西118人传销大案及广西第一起被告人死亡没收财产案等,得到群众及领导同事的广泛好评。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

担任审理万庆良受贿案的承办法官时,韦璐明刚刚完成基层法庭锻炼回到南宁市中院工作。面对组织交予的艰巨任务,她没有推辞和退却,义无反顾承担起工作重任。

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案情、社会阅历和心理素质远超出一般人的审判对象,作为案件的承办人,韦璐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她翻阅近500万字的案卷材料、制作了40多万余字阅卷报告、审理报告及裁判文书和30多个工作方案、无数次梳理事实和证据、研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多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交换意见、对庭审举证的内容和方式提出建议、明确庭审重点。

在审判工作中,韦璐明深深感到,一个年轻法官要想在博大的法律殿堂和复杂的工作中游刃有余,应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她勤于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大胆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多年来,其撰写了多篇论文、案例和调研文章,其中论文《论传销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获2009年度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案例陈继梅诈骗案入选2011年《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财产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获评广西优秀审判态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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