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部门回应“销分新规” 驾驶人可在窗口或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南宁日报 2018-02-28 06: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朱新韬)2月27日,针对“3月1日起驾照销分将实行新规”,因部分群众有误读,连日来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出现排长队。对此,南宁交警部门及时作出回应并对新规进行了解读,称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只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新规不会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产生影响,因此市民不用扎堆去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据南宁交警支队宣传科苏铮列教导员介绍,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然而,由于有不少人对即将实行的新规存在误读,导致连日来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出现了市民排长队的现象。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也可以通过及时关注“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切勿被网络上“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不实信息误导,请各位驾驶人不用集中时间到窗口排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南宁交警部门正在按照公安部要求对相关系统平台进行升级,待条件成熟后,将及时启用“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功能,实现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切实方便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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