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将女儿藏起 法官助母女团聚 自父母离婚以来,孩子第一次笑了
经过法官调解,小梅终于能和母亲团聚了(法院供图)
■本报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苏灵艳
2月14日是腊月廿九,也是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这天,江南区法院执行局有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帮申请执行人李女士接女儿小梅来过年。
离婚后父亲秘密“藏”女
原来,申请执行人李女士与被执行人兰先生于2017年初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小梅判由母亲李女士携带扶养,兰先生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但判决生效后,由于心生怨恨,兰先生便将女儿小梅藏起来,连面都不让李女士见,更别说将小梅交给李女士扶养了。
双方僵持到年底,数月未见女儿的李女士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立案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由于被执行人刻意回避执行,对法官避而不见,并多次转移女儿藏身之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多方走访,执行法官终于在今年2月初得知小梅的下落。原来,兰先生将女儿藏在一个亲戚家中。
春节前法官进村寻人
为了让申请执行人与女儿过个团圆年,2月14日中午,执行法官吴定坚一行在申请执行人的带领下来到兰先生亲戚兰某家中。此时正值午饭时间,兰某一家正在吃团圆饭,小梅也在其中。
看到执行法官到来,兰某一家情绪激动,一行人将执行干警围住,坚决不让法官接近小梅,并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兰先生赶来。“不妨实话告诉你们,我明知道此时此刻是你们团聚、人多力量大的时候,但如果法官怕你们的话,就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来。之所以选择这个时候,就是想趁着你们都在,把道理给你们讲清楚……” 站在人群中间,吴法官不慌不忙地向兰某一家讲明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阻碍法院执行公务的法律后果。
看到兰某一家有所顾忌,吴法官趁机动之以情地说,离婚本来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如果对抚养权归属有异议,当时可以上诉,过后也可以根据情势变化起诉变更抚养权。把孩子藏起来,是最不人道的做法,对母亲、孩子都是一种伤害。
最终,兰某一家不再阻挠执行干警。
母女离别一年终团聚
“想不想妈妈?”“很想。”
“伯伯带你去找妈妈好不好?”“好。那我以后还能回爸爸家吗?”
“当然能回,爸爸妈妈虽然不是夫妻了,但还是你的爸爸妈妈。你记得过年过节也要回来看爸爸,看爷爷奶奶好不好?”“好!”
兰某一家这时不得不承认,自父母离婚以来,小梅第一次笑了。由于孩子的父亲兰先生始终没有露面,执行法官根据其亲戚提供的新电话号码,与兰先生取得了联系。在向兰先生释明救济途径后,兰先生对法院的执行表示理解,并表示过后会主动与孩子母亲联系,商量过年期间孩子的去向问题。兰某一家也对执行工作表示了理解,默默帮小梅收拾行李。
当执行法官把孩子交到在村外等候的申请执行人手中时,母女俩抱在一起久久不肯放开。“感谢法官让我们母女团聚,我不恨她爸爸,如果他愿意,过年期间我会让孩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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