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发布
本报南宁讯(记者/奚振海通讯员/许恒)春节是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的高峰期,也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节日期间食源性疾病的发生,2月7日,自治区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饮食安全。
自治区食药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通过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渠道购买。网购食品应查看网店是否具有经营食品资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公示牌脸谱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避免在流动摊点消费。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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