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滑倒告地铁是一种责任倒逼
有感而发
郝雪梅
据多家媒体报道,今年7月,南宁市民吉先生冒雨赶乘地铁,没想到在地铁口滑倒受伤。吉先生认为南宁地铁运营方应担责,近日他将南宁地铁运营方告上法院。此事引发网友关注,地铁入口没有雨棚,乘客摔倒到底该谁负责?
“乘客滑倒告地铁”引发热议,各种质疑纷至沓来——自己滑倒怪地板,那要不要怪天气、怪鞋子、怪地球引力?以后是不是走在马路上摔倒,都要赖政府?地铁公司也认为自己“比窦娥还冤”:地铁是公共场所,乘客应该注意安全,不能出了事情都找地铁公司。
那么,地铁公司真的被冤枉了吗?
从报道中了解到,乘客滑倒的地方是地铁入口处,因为此处没有设置遮雨棚,下雨的时候雨水流到通道上,加之道路是斜坡式的,路人经过时很容易被滑倒。由此可见,地铁入口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的确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乘客滑倒受伤而状告地铁公司并非全无道理。
“乘客滑倒告地铁”虽然与我们习以为常的思维模式不符,却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
其一,体现了公民意识的觉醒。公众有权利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服务应该是更便捷的、更安全的。当市民权益受到危害的时候,无论事情大小,都应该有较真的勇气。这样的公民意识能够倒逼法治社会提速。
其二,体现了法律意识的苏醒。以往遇到类似纠纷,市民维权的方式往往是极端的,不是闹事就是谩骂,要么就堵住公共出口讨要说法。而这位市民选择的是“让法律评评理”,不管官司是输是赢,这样的选择都是正确的。
其三,体现了公共责任的唤醒。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些城市设施存在的缺陷,很少有人较真。比如盲道设计存在缺陷,盲人摔倒了;比如超市电梯存在缺陷,顾客被困在了电梯里;比如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受伤了……遇到这些状况,大家往往自认倒霉。于是,缺陷和隐患继续存在,可能还会伤害更多人。勇于较真,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体现了一种公众责任。
总而言之,“乘客滑倒告地铁”并非无理取闹,这是一种责任倒逼,能够唤醒公共服务意识,敦促有关部门在建设城市设施的时候,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安全性,提供更为精细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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