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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不慎摔伤 农民工遭遇维权难 提醒:务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南宁晚报 2017-12-23 15:56 大字

今年49岁的大化籍农民工潘先生,20多天前在良庆区玉洞一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伤致左手骨折。经过9天住院治疗,终于保住左手。但事发后,建筑工地的代班负责人在承担了住院治疗医药费后,一直没给误工等补偿。12月22日下午,潘先生再次与施工方协调此事,但因双方诉求分歧较大最终无果。如今,他只希望能顺利做好工伤鉴定后,再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干活摔伤遭遇维权难

“受伤后一直干不了活没有收入,老板又不肯补偿,你说我该咋办?”12月21日,左手吊着绑带的潘先生坐在江南区亭子村烟敦岭一间昏暗杂乱的出租屋内,一脸的迷茫。

12年前,潘先生从老家河池大化只身来到南宁辗转于各建筑工地打零工挣钱。潘先生说,因为是苦力活,之前平均每个月能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由于在工地都是打零工,潘先生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

11月25日上午10时许,潘先生跟往常一样来到良庆区玉洞一建筑工地打零工。当天傍晚6时许,正在倒制混凝土的潘先生不慎从2米多高的井架上摔了下来,当场昏迷不醒。

事发后,工友拨打了120,将潘先生送往就近的南宁玉洞医院救治。后经医生诊断,潘先生左手桡骨远端colles骨折,左腕部皮肤软组织挫伤。

住院期间,外科医生对他进行了手法牵引复位木、石膏外固定术等对症支持治疗后,伤情终于得到稳定。潘先生说,12月4日,经过9天住院治疗,由于再没有钱继续治疗,在建筑工地代班负责人建议下,他不得不出院保守治疗。

潘先生说,出院之后,左手骨折没康复一直干不了活,也就没有任何收入,于是他就到工地找唐姓代班负责人,希望能够给予适当的误工费等补偿来维持生活,但没能如愿。多次追讨未果后,潘先生就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我找派出所,派出所让我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又让我找仲裁部门或市人社局的工伤科,辗转了几个部门。”

因诉求分歧较大多次协调未果

12月21日,记者陪同潘先生来到该建筑工地,找到了那位自称姓唐的代班负责人,他的说辞与潘先生之前的说法截然不同。

“对他的说法,我先强调两点,一是没有强迫他出院;二是没说不给补偿,只是事情还没个结果。”表明来意之后,他表示,关于出院一事,那是医院根据伤情和恢复情况而定。“要说推诿那不可能,住院期间,我们已经支付4600多元医疗费。”至于医疗费及误工费等补偿问题,他表示,根据医嘱,满3个月之后回院复查,到时依恢复情况再定,“总之,针对骨折后期的医疗费用我们会负责,至于误工费等补偿问题,待痊愈有个结果后我再报上级协调处理。”

对此说辞,潘先生半信半疑,并不认同。由于双方的说辞和诉求分歧较大,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12月22日下午,该工地另一位何姓负责人来到工地与潘先生协调处理此事,表示“愿意给潘先生两三千元一次性了结此事”。对此,潘先生一口回绝,并表示如果协调不下,他将走法律途径,依靠法律来维权。

提醒务工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记者与良庆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清宁取得联系。他在电话里答复说,关于申请工伤事宜,的确不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范围,而非推诿。他说,当时潘先生来访时,该大队的工作人员接待其来访时已明确答复,并建议其找仲裁部门或市人社局的工伤科反映。同时,还向他提供了两个部门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对此,记者随后致电南宁市人社局工伤科。该局工伤科科长潘荣华在电话里答复说,关于申请工伤事宜,当事人可致电相关业务窗口(电话3221265)咨询后,带齐申请工伤相关材料,到位于五象新区五象湖旁的南宁市政务中心相关业务窗口申报。

潘先生遭遇维权难的症结在哪里?据了解,农民工工伤后难以获得相应保障权益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普遍不了解自身应当享受的权益和维权的途径,以及遭受事故伤害缺乏相应的索赔依据。就农民工“维权难”问题,潘荣华提醒广大在外打拼的农民工,从维权的角度来说,最好的方式无论是长工还是短工,务工都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保留好务工、受伤、医疗等证据,受工伤之后,应当及时搜集和保留维权的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申报工伤,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难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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