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围挡为何一再延期? 一些施工单位负责人称,多种原因造成延期;管理部门称,将加大严管重罚工作力度
可利大道上一处施工现场的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示牌上,完工日期为11月30日,但12月6日记者采访时,还未完工。 相思湖东路一处围挡的这张公示牌上,挖掘地点与开工时间都是空白。 高新大道一处围挡上的这张公示牌,开工和完工的具体时间都没有标注。
常年围挡
何日突围
南国早报记者程浩楠文/图
南宁市相思湖东路围挡施工一再延期,高新大道燃气施工超期没拆除围挡……这些问题经南国早报曝光后,相关单位及时处理,目前,大部分围挡已经拆除,附近居民表示认可。占道施工围挡要经过许可,然而,有的道路施工点严重超期,有的随意多次延期,有的被指超范围围挡。这些现象发生的症结在哪里?管理部门有何应对举措?连日来,就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施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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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指出一些围挡超范围
施工方称“根据实际需要”
南国早报关于围挡施工的系列报道,引起了市民的热烈反响。市民韦先生就给本报打电话称,一些围挡确实存在问题,除了超期、延期、改期之外,还存在超范围围挡的问题,“比方说,本来围挡一米宽就可以了,施工单位却围挡两米,这就使得道路很窄,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超宽、超时间围挡,给施工单位带来了便利,但这种便利是建立在损害群众权益基础上的”。
在一份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上,挖掘地点是高新大道北侧辅道及人行道,挖掘原因是燃气设施建设施工,挖掘人行道面积为长1000米,宽1米,挖掘车行道面积为长1700米,宽1米。在另外一份许可证上,挖掘地点为新际路、相思湖东路、科德西路,挖掘原因是应急水管管道施工,挖掘人行道面积为长2700米,宽2米,挖掘车行道面积为长6300米,宽3米。以上两份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均为南宁高新区管委会。
那么,许可证上的这些挖掘面积是如何确定的呢?会不会超范围围挡?记者采访了多名施工负责人,他们表示,因施工作业面需要,一些围挡不得不占用较宽的路面,他们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围挡,尽量保证车辆和行人能够通行。南宁市相思湖东路围挡施工的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由于施工需要,他们不得不围挡半幅道路,否则就难以施工。
高新大道靠近红日江山小区路段的围挡施工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挖掘面积进行开挖,不会超范围开挖,但围挡时遇到一些客观因素,比如施工难度较大的路面,围挡的范围就要扩大,超出预定的围挡范围,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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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挡延期超期很常见
施工方解释多种原因
在采访过程中,一些施工负责人表示,围挡超期主要是因为有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比如不可抗拒因素。“相思湖东路围挡开挖施工,就遇到了有流沙的情况,造成施工面塌方,我们不得不花很长时间处理这个问题。”施工负责人指着一些新铺的不规则的沥青路面说,这些都是处理地下流沙之后新铺的,工期因此难免要拉长,围挡超期也就难以避免。
另外,调整施工方案也需要一个过程。有的施工方案是在五六年前就做好了,最近才开始施工,而在做好方案之后到施工开始的这几年时间里,周边的环境变化很大,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较快的地段,楼房建设很快,道路地下新增了很多管道,再进行占道施工,就要重新调整方案。新的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后,还需要进行专家论证,论证的时间动辄几个月甚至半年,这也就使得占道施工工期变长了。
“遇到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学生中考和高考等,我们也要临时停工,占道围挡延期、超期就在所难免了。”一名施工负责人表示,他们要配合部门的要求,停工让活动更顺利地进行,遇到这种情况,也希望市民能够给予理解,“占道超期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而是一些主客观因素造成的”。另外,在一些施工过程中,拆迁问题也会成为施工进度的拦路虎,使得占道施工完工日期延误。
对于占道施工现场为何施工车辆和人员较少的情况,相关施工负责人表示,施工过程中,有的地方需要养护、混凝土养生等,这样的工序也就使得施工人员很少,甚至一段时间没有施工人员在现场,容易被居民误解为围挡而不施工,所以施工方有必要制作公示牌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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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围挡需要申请
理由充足可获审批
占道围挡施工,围挡的高度有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以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技术规范》明确,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封闭式围挡,高度2.5米,一般区域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美观。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在挖掘道路许可证上,明确指出不按规定地点围挡,或者超面积、超时间占用又不补办手续的,作违章处理。因此,在遇到不能按期完工的情况时,施工方要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12月13日下午,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占道施工及延期占道的,都要进行申请,如果理由充足,一般会在3~5个工作日通过审批。
另据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施工围挡管理工作,2017年2月16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发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现场施工围挡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围挡设置的标准要求:占用市政道路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应按规定采用固定围挡封闭,高度需在2.5米以上。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必须进行保洁美化处理。
同时,该通知还规定,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围挡牌应设置反光标识,夜间应增设反光警示标志或警示灯,占用车道施工时应设置导向牌或符合道路安全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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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称将加强巡查
加大严管重罚工作力度
目前,南宁道路上为何那么多围挡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主要是因为地铁施工、立体交通网络快速路、天桥施工以及涉及到供水、供气等工程的开工建设,使得占道围挡较多。
12月13日下午,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监察大队称,他们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平时会在路上进行巡查,如果发现围挡施工存在问题,会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另外,城区城管执法部门也会对道路围挡施工进行巡逻检查。据介绍,占道施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施工不围挡、超范围围挡、超期围挡施工、未经审批施工等。
那么,如果占道施工围挡不符合管理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据介绍,《通知》中指出,对不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单位,城管部门以后将不予受理该单位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同时,对不规范的临时占用、挖掘施工行为,城管局也将进一步加大严管重罚工作力度,必要时取消原来的减免道路修复费等政策,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通报曝光。
“坚决杜绝‘围而不施\’问题,发证之日起7天内尚未围挡动工或围挡当日内无施工(保养道路除外)的,取消临时占道挖掘许可证。”《通知》中明确,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城区(开发区)要加大巡查力度,指导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做好围挡,并将检查处置结果于每月25日前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以便进行全市通报。
不少市民表示,一些工程该施工要及时施工、完工,也要充分照顾到市民的出行需求,希望能够尽量避免集中开工、同时开工的情况,进行错时开工,避免集中占道、集中开挖的情况。占道围挡要按时完工,合理安排工期,最好不要延期。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给占道施工的工地套牢监管的缰绳,不要让占道延期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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