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相关新闻]南宁市再出便民新举措 医保补助对象 无需再“跑腿”“垫费”

南宁晚报 2017-12-16 08: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史小辉)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南宁市出台相关规定,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对象不需要再“跑腿”和“垫费”。这一重要便民举措将惠及全市近60万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特殊人群。

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扶贫办和残疾人联合会,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南宁市城乡居民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本月8日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规定,南宁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对象为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困难、特殊人群。具体人员类别包括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以下简称补助对象)。

在补助流程方面,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卫生计生、民政、扶贫办、残联)将其负责的补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名单提供给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补助对象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改变了以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对象参保,需由个人自行参保缴费后,再拿参保缴费单据到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政府补助的传统做法。

如此一来,真正解决了困难、特殊人群的补助对象参保缴费“跑腿” 和“垫费”难题。同时有利于提高该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面,也大大提高了经办效率。参保补助对象无需扎堆往社保经办部门跑,而社保经办部门也避免了审核低收入证明、残疾等级证明等大量零星证明材料的风险。

新闻推荐

南宁100多个路边停车位被取消 涉及邕宾立交-南梧路-明秀东路沿线及邕武路高速桥底等路段;从18日起,违停将被处罚或拖车

邕武路一路段,之前路边划有多个小车停车位。南国早报记者何定坚摄工人在用高压设备清除车位线。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艳群)12月14日,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受地铁5号线施工影响,即日起,南宁市交警部...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