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品合格率97.38%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成首要因素
本报讯据《南宁晚报》报道,近日,自治区食药监局公布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25类9525批次食品样品中,合格样品9275批次,不合格样品250批次,样品合格率97.38%。抽检发现的十大主要问题中,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不合格排在首位。
11月份,全区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25类9525批次食品样品,所检项目合格的样品9275批次,不合格样品250批次,样品合格率97.38%。在25类抽检食品样品中,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有11类,分别是调味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
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有14类,分别是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根据数据分析,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有十个,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成首要抽检不合格因素,其次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残、兽残等也在十大主要问题之列。
据悉,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十大不合格因素
●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不合格54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21.60%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合格47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18.80%
●农药残留
不合格28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11.20%
●禁用兽药
不合格25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10.00%
●兽药残留
不合格样品10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4.00%
●禁用农药
不合格1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0.40%
●生物毒素
不合格23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9.20%
●食品质量指标
不合格35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14.00%
●食品其他微生物
不合格31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12.40%
●致病性微生物、其他污染物、非食用物质
不合格2批次,占不合格样品总数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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