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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名滞留流浪人员有户口啦 他们今后可享受到南宁市相关惠民待遇

南宁晚报 2017-11-30 06: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彭媛媛通讯员 李春明 王启文)在南宁市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多数有智力、精神、肢体等方面的残疾,他们因没有户籍登记而无法办理社会医保及残疾证,从而享受不到南宁市各项救助政策。而这样的局面将得到改善。昨日,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11月24日,南宁市救助管理站为接收的344名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在新阳派出所办理了户籍登记。从此,他们有了合法的身份。

近年来,市救助管理站先后接收了344名生活无着落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分别被托养在市社会福利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和市儿童康复中心。他们滞留在南宁的时间短的有6个月以上,长的达12年。他们的日常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都由市救助管理站解决。这些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大多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清楚地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管理人员无法与其亲属取得联系。由于他们没有合法的身份,因此不能办理医保,享受各项救助政策,而部分残疾人员也无法办理残疾证。“每月仅医药费支出就达100多万元,曾经为了抢救患糖尿病综合并发症的某滞留流浪乞讨人员一次就花了8万多元。”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林源林最头痛的就是经费问题。

去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出台,明确规定社会福利(抚养)机构或救助机构接收无人认领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可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这些政策给长期滞留在南宁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保障带来“最实际的红利”。为此,市救助管理站立即为这344名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为避免出现双重户籍或犯罪人员利用流浪乞讨身份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南宁市民政局联合公安部门先后对这344名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DNA信息采集,经过与国家相关数据库比对,没有发现与这些人员相吻合的信息,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

同时,为了更好、更快地办理户口登记工作,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指定新阳派出所给这些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户口登记,让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早日落户南宁,早日享受到南宁市相关惠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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