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借老板手机拍照偷偷转走7万多元
今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陈迪)如果熟人向你借手机拍照,一般都不会设防。南宁一家文体用品公司的员工陈某,向老板王某借来手机拍照,随后竟悄悄转走王某支付宝账号里的7.5万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陈某是都安人,2016年4月到南宁市江南区某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老板王某想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人,却不知如何操作,遂求助于陈某。当时陈某就暗暗记下了王某的支付宝密码。2016年10月13日,陈某以借用王某手机给公司商品拍照为由,私自进入王某的支付宝,将其银行卡内的一小笔资金转账到自己的账户。过了一段时间,她发现其行为未被王某察觉,胆子越来越大,每次借用王某手机拍照时,都悄悄向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转账。至当年12月29日,陈某先后14次转走王某的75750元钱款,均被她用于日常消费及归还信用卡账单。
陈某偷偷转钱的事最终东窗事发,陈某归案后,其家人退赔了王某的全部损失,并获得了王某的谅解。加上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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