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诉讼维权做足证据准备
本报讯(通讯员 潘俊秀 记者 韦薇)“双11”促销活动拉开序幕,不少消费者已经制定好购物攻略。一旦网购消费遇到纠纷,应该注意什么?昨日,兴宁区法院民事审判法官以案说法,提醒市民在网购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年5月,陈某在某购物平台“某博士旗舰店”上购买了单价39.9元的维生素C咀嚼片6盒,花费239.4元。事后,陈某在“某博士旗舰店”官网发现这款维生素C咀嚼片的商品评价数与该官网上产品“图文详情”宣传的累计评价数不一致。陈某认为自己受到了欺诈,于是起诉至兴宁区法院,诉请要求某博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退货退款,并承担相当于购物款十倍的赔偿金。
然而在该案庭审中,陈某虽主张产品违反法律规定,却对自己的诉请所依据的事实及法律依据陈述不清,陈某还当庭自认自己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产品具体违反何项法律规定,只是听说产品有欺诈的情况消费者就能够起诉得到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所以才提起诉讼。
兴宁区法院经审理,结合该案被告针对商品评价数与宣传所称累计评价数不一致的抗辩意见,原告未能充分举证的情况以及全案证据,判决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购物后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违法问题,在起诉前应查询相关法律规定,理清自己的起诉思路,并事先充分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于自己在法庭上充分发表意见,向法院清晰地反映问题,切勿以得到赔偿金为目的盲目起诉、马虎参诉,否则将很有可能面临败诉的结果并损失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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