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文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南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出台,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意见》旨在发挥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立足司法办案,服务和保障南宁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市法院应该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意见》共有四大部分,总计32条。其中,第一部分对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了意见;第二部分对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出了要求;第三部分对强化司法公信,努力营造公正便民的法治环境明确了意见;第四部分对组织保障与管理机制作出了规定。《意见》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审判环节,为全市法院做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遵循和指引。
《意见》出台的相关措施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南宁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准确把握法院审判职能与服务南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比如,《意见》针对“‘南宁渠道\’升级”,提出了“依法办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请求,为南宁市加快建成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提供司法服务”的要求;《意见》针对“‘深化改革升级\’,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中院成立了“清算与破产专门审判庭”,探索建立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机制,确保企业破产效能充分发挥;针对“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提出了“妥善审理涉及农业发展新业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案件,保护特色农业品牌,促进南宁市特色农业发展”的要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执行难”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提出了“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运用媒体和法律手段,以划出底线、震慑违法”的要求。
另外,《意见》对完善司法便民惠民举措也提出了要求。要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和案件速裁等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服务机构,真正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多渠道、低成本。以科技法庭为依托,为因客观原因不便前来法院开庭的当事人提供网上庭审服务,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维护民生民利,为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免、减、缓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资金。
(梁鹏飞 孙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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