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放贷15亿元支持南宁棚改
■金融看台
本报南宁讯 (记者/谭卓雯 通讯员/杨展)近日,南宁市兴宁区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授信承诺15亿元,并实现3亿元首笔发放,这是南宁市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的棚改项目,标志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在南宁市正式落地。
据了解,此次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由兴宁区政府授权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购买主体,确定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由承接主体向国开行申请棚改贷款。通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该项目总投资18.80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合页厂包装厂片区、中路片区、三五七组团片区、杜屋园路片区、国税片区、纸合厂片区、总工会宿舍片区、旧货物资市场片区、三塘镇片区等9个片区项目范围内的居民的拆迁安置以及非住宅类建筑的拆迁改造,涉及改造户数1071户。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兴宁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改造区域的城市品质,同时可进一步发挥棚户区改造促投资、稳增长、去库存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开行广西分行多年来积极支持南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截至目前,该行已累计向南宁市发放棚改贷款167.66亿元,贷款余额163.59亿元。截至8月末,国开行广西分行累计发放棚改贷款979亿元,覆盖全区59个市县,惠及近150万人,改造棚户区超过7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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