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布新权责清单,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 继续取消和下放448项权力事项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郭燕群实习生黄梦瑶)9月29日,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南宁市政府部门新的权责清单。在2015年精简61.3%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南宁市这次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一张清单,继续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共448项。
保留权力事项2466项
对这次取消和下放的448项权力事项,新权责清单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便于基层就近实施的事项,最大限度下放县区实施;市与县区共有的行政处罚权,除涉及跨区域的重大复杂处罚事项外,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新权责清单涉及44个市直部门,保留了2466项权力事项。在保留的2466项权力事项中,行政处罚类占比最大,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主要集中在市公安局、城乡建委、工商局、食药监、安监局等部门。南宁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行政处罚的事项数虽然较大,但每一事项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编制责任事项35062项
新权责清单对保留的权力事项逐一编制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对应2466项权力事项共梳理编制责任事项35062项,责任事项细化至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例如,南宁市教育局的“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的行政处罚事项,2015年公布时仅明确了事项的设定依据、承办机构,今年进行“两单融合”后,新权责清单除了明确市教育局的行政处罚权限外,同时也明确了市教育局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没有事实依据就处罚、擅自改变处罚额度、对违法行为应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乱处罚等等,出现这些行为需要追责。市民也可以通过清单上的咨询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这次“两单融合”,将原本29个市级部门承担的182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列入市行政审批局权责清单。这182项行政许可职能今后由行政审批局承担,行政许可的监管职能由各职能部门承担。行政许可与监管职能相互分离,将促推职能部门将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解决职能部门“重审轻管”“以审代管”等问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民生领域将有专项清单
据介绍,南宁市本级的新权责清单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南宁市各县区政府部门新的权责清单也将在今年全部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南宁市根据新的权责清单将编制出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同时在食品安全、交通治理等跨部门的领域出台专项清单。
南宁市编办主任黄振生介绍,在一些涉及民生的领域,部门之间职责有交叉,通过专项责任清单对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有利于政府部门各司其职,提高行政效率。目前,南宁市正在对食品安全、交通治理、市容环境优化、安全生产等4个领域的部门责任事项进行专项梳理,争取尽快在这4个领域率先出台专项责任清单。
保留的2466项权力事项
有十大类型
行政许可(266项)
行政处罚(1563项)
行政强制(109项)
行政征收(13项)
行政给付(5项)
行政检查(240项)
行政确认(62项)
行政奖励(37项)
行政裁决(3项)
及其他行政权力(16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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