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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调整指导线,上线为12%,下线为2% 建议企业按8%增长率给员工加工资

南国今报 2017-09-17 18:26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通讯员樊朝春)9月1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我区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2%。该指导线属建议性质,不具强制性,可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参考。

自治区人社厅在印发的《关于发布我区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相关事宜。与去年相比,2017年,我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保持不变,但下线由3%下调至2%。

据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并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我区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协调,也符合我区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实际状况。

据了解,工资总额的组成,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内容。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它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据广西人才市场发布的薪酬报告显示,2016年广西人才网联系统中,用人单位发布职位的平均薪酬为4044元/月,比2015年的3826元/月增长了5.70%。

经有关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后,企业实际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企业要量力而行。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给予增长。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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