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人一集体获评“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法治实践
本报南宁讯(记者/刘莉通讯员/余静)“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评选活动近日揭晓结果。广西有3人1集体获奖。其中,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锦意获得“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刘冬冬获得“仲裁为民好榜样”,南宁市马山县司法局加方司法所所长莫洪林获得“基层法律服务好榜样”,桂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得“法援为民好榜样”团体荣誉称号。
本次活动由司法部、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共同主办,从605名候选人中评选出201名“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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