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法院获评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南宁日报 2019-03-01 06: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蒋文景 通讯员黄义雅孙晓梅)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中院获悉,马山县法院再创佳绩,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马山县法院依托大石山区民族特色、结合自身审判特点首创的“贝侬”调解工作法,已成为南宁市乃至全区法院司法服务亮丽品牌,被评为2017年度南宁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

在“贝侬”调解工作法的成果转化过程中,马山县法院不断深化审判工作职能,加强法官解决少数民族纠纷工作能力:通过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加快办案效率,方便山区群众诉讼,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双语”法官人才培养,对不掌握普通话的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尽量使用当事人听得懂的当地语言,配备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员让当事人明晰法理,获得少数民族当事人好评;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大力实施诉讼费减、免、缓,极大地保护了特殊群体的诉讼权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

新闻推荐

马山年礼爱心义卖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活动于31日结束,买土货献爱心请抓紧时间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1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商务局获悉,马山县组织“2019年马山年礼爱心义卖活动”,义卖的利润将捐赠给...

马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马山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