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2家网吧违规 各被处罚5000元
民警正在网吧里检查本报记者 潘国武摄
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韦金茂)7月28日晚,兴宁警方对辖区网吧进行突击检查,在2家网吧里发现存在不按实名登记、容许未成年人上网等现象。目前,2家网吧各被警告并处以5000元钱的处罚。
近段时间,兴宁公安分局邕武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在辖区望州路和望州南路的一些网吧里,存在容许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28日晚9时许,邕武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网吧的“实名登记”情况执法检查。
在望州路“科×网咖”1号机前,民警表明身份后向一名正在上网的男子询问,“你几岁啦?”男子游戏玩得正瘾,没有注意来人问话。民警再次询问之后,男子才脱掉耳塞,指着桌上的一张小字条说,“我交钱了呀”。
男子叫潘某,马山县人,今年16岁,目前还没有办理身份证。潘某说,他刚初中毕业,在家闲着没事做,到网吧玩游戏消磨时间。当晚,他到前台交10元钱上网费后,收银员就递给他这张小字条,其间并没有询问查看身份证。
在这家网吧前台,摆放有一块“必须登记上网消费者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牌子。然而,民警翻查登记本时发现,网吧使用的是另一个城区的入场登记本。除此之外,登记本表格上的上网时间已经提前登记到当天23时了。
对此,其中1名网管说,他刚来上班,“其他情况我都不清楚”。
当天晚上,警方在这家网吧里总共查获9人没有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上网。其中,有7名未成年人。随后,2名网管一起被带走。在望州南路“尊×网咖”里,1名没有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上网的男子和1名网管,也被带走调查。
昨日,记者从兴宁警方了解到,“科×网咖”和“尊×网咖”各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2家网吧的网管被行政警告,警方同时对9名不按实名登记的上网当事人予以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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