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广西第29批)

广西日报 2018-07-16 10:09 大字

截至7月1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广西的信访举报问题前29批共4029件信访件已办理完毕,其中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或部分属实3475件、不属实554件。处理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共3241件次,立案处罚316件,罚款总金额1063万元,查封扣押40件,关停取缔190件,移送公安22件。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广西的前29批215件重点举报问题已办理完毕,现将第29批7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29批)

一、D450000201807050040举报地点: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

反映情况:1.南宁市隆安县那桐镇那重村旧粮仓青明塑料制品加工厂多在晚上生产,排放刺激性废气及大量灰尘,废水直排池塘,池塘无防渗漏措施,遇暴雨天废水溢流到50米处的右江;2.那重村忐楼屯往六朋方向约1300米的坡底有一烧废旧轮胎炼油作坊,设备简陋,夜间焚烧时产生大量黑烟及刺鼻性异味,废水直排右江,废渣露天堆放,无防渗漏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1.被举报加工厂为隆安县青明塑料制品加工厂,距离最近居民区直线距离约300米,生产塑料固体颗粒,原料主要是废弃的香蕉袋和地膜等可再利用农用塑料膜,生产用水主要从承包的水塘(距加工厂约10米)里抽取,洗涤原料产生的污水和冷却水也都排入该水塘循环使用。有两条生产线,检查时一条生产线在生产,生产废水排入承包的水塘,水塘未发现排水口,未配套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另一条生产线已停产。经核实,该项目已在发改部门立项,有工商营业执照,已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隆环建字〔2015〕1号)。已对该厂停电处理,责令停产整改,立案调查。2.该作坊已于2016年被取缔,生产设施设备已全部拆除。现场检查时发现有残余废旧轮胎烧解后残留的黑色颗粒物及废铁丝,并未发现投诉反映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7050022举报地点: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

反映情况: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的桂林日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周末将未处理的污水偷排到湘江,导致湘江受污染浑浊。湘江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位于排污点的下游,该公司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位于兴安县界首镇城东村,环评等手续齐全。生产荔枝罐头,约20吨/天,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后外排,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台班、投药记录基本完善。兴安县环保局当场采样,未发现偷排迹象,湘江水质未浑浊。该公司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1.要求该公司加强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待废水监测结果出来后,如超标,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3.对该公司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如发现污水偷排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7050023举报地点:梧州市万秀区钱鉴路沙子冲

反映情况:梧州市万秀区钱鉴路沙子冲有一个小型金属冶炼厂,非法冶炼,直排黑烟,生产废水排到水井,废铁废渣露天堆放,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7月7日,现场检查发现,该非法冶炼厂从事火法冶炼加工,用铝屑熔炉加工为铝锭,厂内有冶炼炉、灰锅、水喷淋废气处理器和电除尘器等设备,有约10吨铝屑原料及约4吨的铝锭成品。未见直排黑烟,生产中暂无废水外排,厂房后水井为取水用。冶炼废渣部分堆放在车间内,部分堆放在一辆小货车,未发现倾倒堆放。经监测,车间外雨渠和水井水质达标,无重金属超标。

工商部门向该厂出具询问通知书和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扣押并移库保存现有铝锭,查封生产原材料并断电。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非法炼铝点属“小散乱污”企业,将对其彻底关停;结合“小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依法严厉打击。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7050019举报地点: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红渡村古民屯

反映情况: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红渡村古民屯某水泥厂围墙后堆放了几千吨袋装物品,已一个多月,臭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该屯辖区内确有一个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广西都安某水泥有限公司东面厂区围墙外,有生活垃圾约1100立方米。因都安县生活垃圾处理厂于2017年12月关停重建,暂不收集县城区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澄江镇于2017年12月底开始将生活垃圾暂时堆放在该处。因清运不及时,产生臭味影响周边居民和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都安县澄江镇政府牵头,将垃圾外运至周边县(区)垃圾处理厂处理。截至7月9日,已完成垃圾清运约300吨。

问责情况:无

五、D450000201807050028举报地点:来宾市兴宾区

反映情况:1.凤凰工业园区、迁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设,但未正常使用。2.兴宾区洪河工业园、小平阳工业园区未建污水处理厂。3.兴宾区党委政府不重视环保,市政府批复设立兴宾区环保局,三定方案设有9个行政编,实际只给4个。4.城市管理条例实施不到位,规定属于综合执法局职能的生活噪声、餐饮油烟问题,目前还属于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一)经查:1.凤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建成运行,园区企业污水可排入污水管道流入凤凰污水处理厂;2015年11月5日,迁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园区企业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或者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出。该厂在迁江镇迁江大桥南端建有一座一体化泵站,用于收集迁江镇生活污水。因污水量有限,污水处理厂先把污水蓄存在厂内集水池,一定量后抽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迁江污水处理厂已正常使用。2.红河工业园区共有4家企业,3家企业按照污水处理流程自行排放,1家目前无污水;小平阳工业园区有两个企业在建,无污水,园区有污水处理厂。

(二)兴宾区环保局设立于2014年,核定行政编制9名,因编制紧缺,从兴宾区畜牧局、侨务办各核减1名编制,从兴宾区卫计局核减两名编制共计4名行政编制给兴宾区环保局。为规范管理,兴宾区政府于2015年10月15日重新下发兴宾区环保局“三定”方案,明确兴宾区环保局实际调剂行政编制数4名,核定行政编制4名,现实有人员4人。

(三)经查,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于2012年5月31日,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以及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政处罚权。2017年城区职权下放后,兴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缺乏相关技术力量,每次整治行动均由兴宾区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文体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兴宾区红河工业园、小平阳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向上级提出增编申请,根据兴宾区环保局工作实际适当增加编外聘用人员;三是组织兴宾区有关部门联合查处生活噪声、餐饮油烟问题,加大执法力度。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7050034举报地点:南宁市隆安县广西兄弟创业环保公司

反映情况:隆安县广西兄弟创业环保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水,非法倒卖危险废物,仓库里大量恶臭排出,环评公众参与造假,环评单位无资质。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是一家收集、贮存、转移工业危险废物公司,持有自治区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该公司“工业废弃物收集贮存”项目在2017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不存在环评造假,并于2018年5月通过验收批复。对照环评批复内容,该公司落实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要求。7月6日上午,经实地调查,距离该公司最近的居民区为其北面约750米的科竹队,约500人。调查时,该公司周边50米半径范围未闻到异味。该公司已集中收集并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该公司做好相关设施运行台账、进出库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归档收集,加强管理。

问责情况:无

七、X450000201807050045举报地点:桂林市七星区黄莺岩工业园

反映情况:黄莺岩工业园无规划和环评,园内有近300家中小企业,大部分企业租用农民自建厂房,从事门窗制作、机械加工、小印刷、涂料生产、畜禽养殖等行业。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均未配套处理设施,废水直排灵剑溪;要求取缔该工业园。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基本属实。调查核实:1.该工业园七星区范围内土地位于七星区穿山街道办事处黄莺岩村民小组。该地块已征为国有但尚未实施征地。城市总体控规尚未覆盖至该地块,未编制上位规划。2.该工业园内约有50家企业,主要为机械加工、仓储配送、门窗销售加工、家具制作销售(无喷漆作业)涂料加工销售、小印刷、铁艺制作、建材加工销售等。部分企业进行了环保备案登记,大部分企业无生产废水,小部分有少量清洗设备、冲洗地板废水。3.该工业园靠近东二环路一侧企业已将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靠近灵剑溪一侧企业已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将少量生产及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灵剑溪。

处理及整改情况:1.对该工业园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2.加快推进桂林市2020年总规调整,将该工业园纳入城规,引进新项目。3.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污染企业,要求企业做好污水防治措施,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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